6月24日,有网友发布视频,称近日在上海一家大米先生用餐时,看到一女子与宠物共用餐具。26日下午,涉事门店所在商场的工作人员表示,经核实后确认上述情况属实,餐厅已对餐具和餐厅进行了消杀。商场规定宠物不落地,否则将予以罚款。由于该门店监管不力,影响消费者用餐体验,商场对其罚款2000元。(据6月2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)
视频中,女顾客吃一口,就用同一双筷子喂一口宠物狗。不少网友留言表示,无法接受在公共场所内直接用餐具喂食宠物,质疑餐厅日常监管不到位。也有网友认为餐厅不应允许宠物入内。
宠物进入餐厅等公共场所而引发的争议时有发生。作为喜欢宠物的顾客来说,可能觉得没什么,但携带宠物的顾客也该尊重其他顾客的感受。有网友认为餐厅允许宠物入内会影响到卫生问题,看到宠物主人与宠物共用餐具会感到不适。即便餐厅表示提供的是一次性餐具,事后对此套餐盘进行了废弃处理,网友对此仍是难以释怀。
宠物能否进餐厅?这原本不是一个问题,是有明确规定的。《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规定: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、学校、医院、体育场馆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文化娱乐场所、候车(机、船)室、餐饮场所、商场、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、电车、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。盲人携带导盲犬的,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。其他城市的养犬管理条例差不多都有类似的规定,除了导盲犬外,一般而言是不允许携带犬只进入餐厅等场所的。
之所以有禁止性的规定,是因为上述提到的大多是室内公共场所,如果携带宠物入内,就会影响到公共秩序,对他人的活动带来困扰。
近年来,也有酒店与商场之类的商家,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携带宠物入内。据报道,上海部分商场为“宠物友好商场”,但对宠物入内及在商场内的活动都有严格规定,仅限放置于笼子内或小推车内的小型宠物可入场。涉事餐厅所在的商场也表示,商场允许怀抱宠物(小型犬)进场。顾客需全程抱着宠物或使用推车,宠物不能落地。
《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养犬人饲养犬只应当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尊重社会公德,遵守公共秩序,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,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。如果宠物在餐厅内与主人共用同一套餐具,要说违背社会公德,也称得上。对携带宠物进入餐厅,应该有更严格的要求,至少不能影响到其他顾客的感受。
任何行为都应该是有边界感的。喜欢宠物的顾客,平时在家如何喂养宠物,那是另一码事。在公共空间就应该遵守公共秩序,遵守文明规则。有网友说,如果为宠物自带了餐具还可以理解,如果宠物用公共餐具那就必须反对。有网友表示,如果见到准许宠物与主人共用餐具的,这样的餐厅再也不会去了。这就表明公共利益与私人权益是有边界的,人与狗的活动空间也是有边界的,不能模糊了边界感,不能侵犯了公共利益。
曾在涉事餐厅任职的员工表示,由于部分顾客反感,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宠物进店。但部分顾客执意要带宠物,餐厅也不会强制执行,会建议其打包带走。
一些商家为了照顾到部分携带宠物顾客的需要,置文明养狗的规定于不顾,这其实是“见利忘义”的行为。文明养狗需要狗主人的自律和外部约束,商家有责任对违规携带宠物入内的行为进行提醒和劝阻,不能怕得罪人而睁只眼闭只眼。如果放任违规携带宠物的行为,迎合了这部分顾客,也会引起其他顾客的不适与反感,会因此流失另一部分顾客,并不划算。
据该商场管理人员透露,已对涉事门店予以罚款并要求门店日后加强管控,杜绝此类事件发生。同时,门店还会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培训与教育,提升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。文明素养与边界感也是管理出来的,涉事门店被罚也是应该付出的代价。只有落实文明养狗的规定,才能少些不文明行为带来的困扰。